1、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先按照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办的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艺术类专业考生统一报名。
2、考生凭各省招生办发放的艺术类报考证,到我院艺术类考点参加艺术类专业术科报名考试
3、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凭我院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,按照各省招生办的要求填报志愿,参加高考。
* 我院2006年拟设北京、哈尔滨、石家庄、西安、兰州、济南、成都、武汉、长沙、南京、杭州等11个考点,考生可就近在任一考点参加专业考试。
* 我院2006年省外考点(除济南考点外)报名时间拟定于2006月1月17日至1月19日上午,杭州考点和济南考点拟定于2006年2月24日开始报名。
* 我院2006年拟有18个艺术类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招生,分别为: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礼仪文化)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英汉双语播音与主持艺术)、广播电视编导、广播电视编导(文艺编导)、广播电视编导(音乐编辑)、摄影(图片摄影)、摄影(电视摄像)、摄影(灯光与照明)、动画、动画(影视广告)、戏剧影视文学、戏剧影视文学(影视剧编剧与策划)、数字媒体艺术、数字媒体艺术(电视节目制作)、录音艺术、音乐表演、音乐表演(舞蹈表演)。
* 详情敬请查看我院《2006年招生简章》(12月底左右在山东美术教育网发布)。
关于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考生选择报考科类的通知
各位考生及家长:
由于各省、市、区招生办对艺术类专业的划分标准不同,我院现将一般情况汇总后公布如下,供考生及家长参考:
1、如当地招生办把艺术类各专业分为音乐类、美术类和其他类三大类,则我院的音乐表演、音乐表演(舞蹈表演)等专业划分为音乐类;动画、动画(影视广告)、艺术设计、艺术设计(戏剧影视美术设计)、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划分为美术类;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英汉双语播音与主持艺术)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礼仪文化)、广播电视编导、广播电视编导(文艺编导)、广播电视编导(音乐编辑)、摄影(图片摄影)、摄影(电视摄像)、摄影(灯光与照明)、戏剧影视文学、戏剧影视文学(影视剧编剧与策划)、数字媒体艺术、数字媒体艺术(电视节目制作)、录音艺术、主持与播音、主持与播音(英汉双语主持与播音)、影视表演、电视节目制作、编导等专业划分为其他类。
2、如当地招生办把艺术类各专业分为音乐类、美术类两大类,则我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英汉双语播音与主持艺术)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礼仪文化)、广播电视编导、广播电视编导(文艺编导)、广播电视编导(音乐编辑)、摄影(图片摄影)、摄影(电视摄像)、摄影(灯光与照明)、戏剧影视文学、戏剧影视文学(影视剧编剧与策划)、数字媒体艺术、数字媒体艺术(电视节目制作)、录音艺术、音乐表演、音乐表演(音乐舞蹈)、主持与播音、主持与播音(英汉双语主持与播音)、影视表演、电视节目制作、编导等专业划分为音乐类;动画、动画(影视广告)、艺术设计、艺术设计(戏剧影视美术设计)、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划分为美术类。
3、如当地招生办的划分规定和以上划分方法存在差异时,以当地省招生办的规定为准。
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
二OO五年十二月九日